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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虚拟仿真中心指挥大厅设备采购(二次)
2024-02-05 16: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辽工大校内自行采购2024S001号

项目名称:虚拟仿真中心指挥大厅设备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9万

最高限价(如有):8.9万

采购需求:见第三章 货物需求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报名

时间:202426日至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锦州市辽宁工业大学3号教学楼215房间

方式:锦州市内现场报名,锦州市以外可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地址及邮箱详见采购公告第十项联系方式,邮寄费用自理);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四、采购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购文件在《辽宁工业大学官网》(https://www.lnut.edu.cn/)上发布,于首页右下角招标公告栏目内免费下载

五、响应文件提交(采购会议当天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2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业大学9号教学楼B座9楼采购办公室

六、采购会议

时间:2024年2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业大学9号教学楼B座9楼第二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办公室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办公室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技术咨询

联系人:  崔老师   

联系方式: 13897866611 

2.采购办公室信息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15841600558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辽宁工业大学3号教学楼215房间



附件【辽宁工业大学虚拟仿真中心指挥大厅设备采购询价通知书(二次).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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