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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工会分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2024-05-06 09:06  

各分会:

加强我校工会分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我校各工会分会应进行换届。现就做好我校工会分会换届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全国工会十八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我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不断提升基层分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团结动员全校教职员工(工会会员)凝心聚力,锐意进取,以昂扬的工作姿态,为实现“135111”发展战略,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做出积极贡献。

主要任务:实事求是地总结报告工会分会上一届以来的工作,提出今后五年工作的主要目标,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分会委员会。

二、工会分会委员会换届选举

(一)学习动员

各分会在召开会员大会之前,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依据相关规定制订本单位换届选举办法(方案)。

(二)委员会委员职数设置

1.委员会一般由3-5名委员组成,设主席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女工委员、文体委员等若干人。

2.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三)主席的任职条件

工会分会主席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大局意识,热爱工会工作,能自觉服务于教职工,善于积极主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且由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

(四)选举

1.工会会员不足80人的应该召开会员大会;会员在80人以上的,可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会员总人数的25%-30%,最低不少于30人。

2.换届选举前要充分酝酿讨论,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在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下,由上届工会分会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20%产生新一届工会分会委员会。

3.委员的选举。各分会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会员(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召开,被选举人获得应到会会员(代表)人数的过半数赞成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被选举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遇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按规定的差额比例从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人中确定候选人,进行第二次投票。

4.主席的选举。新一届工会分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应立即召开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主席。

(五)注意事项

各分会在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前,应按要求向校工会递交关于本单位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请示(附件1,在获得校工会的批复后方可按程序依法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分会务必高度重视,要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开展换届工作,精心组织,严格工作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各分会换届工作。

2.20245101200前,各分会将选举结果报告单(附件3)的纸质版上报至校工会(3-21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ngydxgh@163.com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4199637

附件1:关于召开XXX大会的请示

附件2:工会分会换届的主要议程

附件3:关于XXX工会第X次会员(代表)大会和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辽宁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456

 

附件【辽工大工发【2024】4号关于做好我校工会分会换届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3.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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